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是党总支委员会、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的“班长”和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持委员会的全面工作,负责本单位稳定工作。
2、与行政主要负责人共同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成学校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
3、与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密切配合,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落实会议制度。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负责抓好党的建设。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制定、实施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党员教育发展计划。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特别是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加强委员会和所属党支部自身建设,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5、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学习教育计划,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和理论学习工作。带领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实际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会同行政负责人做好德育工作。
6、同委员会其他成员一起负责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配合学校组织部门抓好本单位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以及做好学院党务干部、团总支书记、学生辅导员的配备和管理工作。
7、加强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协调党政关系,搞好领导班子的内部团结。组织好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负责检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抓好本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廉洁自律,并负主要责任。
8、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9、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书记召开总支委员会议和党员大会,并开展有关工作。
2、协助党总支书记和行政负责人,围绕学院中心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制订学期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主持学院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保证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
5、参与院级工作规划,重大问题的决策,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保证作用。
6、负责指导团委、学生会和研究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
7、负责监督、指导各个党支部的工作。
8、加强对师生党员的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9、切实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辅导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辅导员思想政治素质。
10、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身修养,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1、积极配合党总支书记开展各项工作,并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协助党总支部书记组织开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决议的活动,对党总支部的组织工作提出建议。
2、了解和掌握党总支部的组织状况,按计划组织党总支部和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按党章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规定,积极做好党总支部改选的组织工作。
3、收集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和支部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对支部的组织建设提出建议,并在党总支部讨论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评选优秀党员等活动。
4、根据党总支部的实际情况,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及安排,具体组织评议党员的工作。
5、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组织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工作计划,经党总支部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审查和办理吸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手续。
6、做好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党员鉴定和考核。党员组织关系,检查收缴党费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工作,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组织好党员统计。
四、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宣传工作,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党总支部决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出思想政治工的计划和措施,协助书记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党员教育计划,与工会、团组织、学生工作负责人共同拟定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政治理论、形势任务教育计划及政治学习计划安排,经党总支部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
3、配合行政负责人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校风、校纪教育,鼓励其做好本职工作,了解和掌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先进人物,宣传他们的事迹和经验,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
4、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学生会等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纪检委员岗位职责
1、协助党总支、支部抓好党风党纪工作,根据学校纪委和党总支、支部的安排,对党员进行党风和党纪教育。
2、检查了解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和遵守党纪的情况,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处理手续,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情况。
3、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4、经常向党总支部及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的党风、党纪情况。
5、协助学校监察机关和本单位行政领导处理非党员教工的违纪案件。
六、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
1、学习、贯彻党的各项统战政策和学校党委对统战工作的要求,宣传党的统战工作理论。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了解、掌握本单位统战人员的基本情况,协助学校统战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具体落实统战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了;支持统战对象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建设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经常地、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尽量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积极热情地帮助他们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在政治思想上不断取得进步,了解并发现优秀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
4、健全落实统战工作制度,收集统战信息,做好与学校宣传统战部的联系沟通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选拔和组织发展工作。
5、安排党员与统战对象交朋友,及时为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排忧解难,促使他们与共产党同心同德,协调一致,共同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贡献。
6、定期组织召开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征询他们对学院和本单位及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